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3年无线网络楼宇测试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3年无线网络楼宇测试项目(二次)、BJCG-XTTT202255-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采购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3年无线网络楼宇测试项目(二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3年无线网络楼宇测试项目(二次),采购内容为楼宇室内测试服务和报告输出等服务。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含税45万元。
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预算执行完毕止。。
合同类型:框架合同。
服务地点:河北省邢台市。
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应答将被否决。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兼中原则:不涉及。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结果。
3.1.3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室内测试服务类同类业绩至少1份。
证明文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单)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业绩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1)签订框架协议的:框架与订单(或结算单)缺一不可,以框架协议数量核算业绩数量。
(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以单项合同数量核算业绩数量。
3.1.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
(2)技术负责人1名;
(3)测试服务人员2名;
证明文件: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2021年10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章的社保(养老)缴纳证明复印件(若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需出具其与参选人的关系证明(双方签章),否则无效)。
3.1.5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辆车。
证明文件:(1)车辆如为参选人公司自有:须提供车辆照片(须包含车牌号)、车辆行驶证信息页复印件(需包含车辆信息页、显示车辆在有效期内的年检页、车辆照片页)、车辆行驶本未体现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则须额外提供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12123官网年检有效期截图或12123APP年检有效期截图),缺一不可。
(2)车辆如为租赁:须提供车辆照片(须包含车牌号)、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信息页复印件(需包含车辆信息页、显示车辆在有效期内的年检页、车辆照片页)、车辆行驶本未体现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则须额外提供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12123官网年检有效期截图或12123APP年检有效期截图),缺一不可。不符合上述证明文件要求的车辆视为无效。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3.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并提供相关证明)
3.1.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货物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12)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4日至 2023 年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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