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塔2023年舟山分公司办公楼消防整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浙江铁塔2023年舟山分公司办公楼消防整改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10203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舟山分公司办公大楼消防验收备案要求,拟采购舟山分公司办公楼一楼食堂消防整改所涉及的服务内容,包含:食堂厨房区域设备拆除、搬运及安装,墙面拆除及新砌,地面改造,以及相关防火材料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预算含税28.90万元(安全生产费按照3%计取,8417.48 元)。本项目以预算为合同金额上限,具体按实结算。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折扣(非OFF)最高限价为100%,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同采购项目概况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完成整改服务并通过验收
2.3建设地点:舟山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5安全目标: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保修期: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已明确保修期限的以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未明确的,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 企业资质
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3.4 三类安管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须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3月至应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3.5 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房屋建筑装修施工类)。
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了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6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舟山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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