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FJZT-2023-1065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含税预算为常规法律顾问服务35万元,非常规法律服务55万元,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常规法律服务 | |
1.定期坐班。省公司:2个半天/一周,地市公司:1个半天/一月。可根据临时需要增加。 | |
2.协助甲方完善风控、内控体系,为内部合规性建设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及内部制度完善建议等。 | |
3.应邀列席甲方的重要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 |
4.应甲方要求,为业务创新提供法律方面的研究支持,提出构想并提供有关咨询。 | |
5.应甲方要求,根据甲方业务特点,协助甲方开展一般性合同文件的审查、修订,选择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或修改、制定格式合同文本。 | |
6.为甲方提供拆站补偿、搬迁、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等日常经营管理法律问题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 |
7.协助甲方处理合作项目及其他合同的商务谈判和必要的查证;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协助甲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单个分公司10份/年),发表律师意见。 | |
8.应甲方要求,对突发、应急事件提供处理意见,并协助处理相关的一般性法律事务。 | |
9.应甲方要求,协助开展大型宣传教育,开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培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一次的线下法律培训。 | |
10.分析全省纠纷案件,总结合同类型下常见风险,形成合同风险提示,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 |
11.整理全省法律纠纷案件,制定相关案例风险提示,每季度更新1次,形成本省案例库。 | |
12.不定期汇总日常法律咨询,常见业务问题及解决方案;不定期研究分析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公司出具法律建议及学习材料。 | |
13.其他日常性法律事务。 | |
非常规法律服务 | 服务内容 |
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个案委托。 包括但不限于:(1)及时领取案件法律文书;(2)跟踪案件进展,向法律管理部门报告案件处理情况;(3)参加案件讨论会,参与证据收集及诉讼处理方案制定;(4)起草法律文书;(5)结案后进行案件总结,编写结案总结和案例分析;(6)其他与非常法律服务相关文件。 |
2. 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执行、申诉。 | |
3.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非常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甲方处理有关公司工商事务、知识产权事务的法律服务。 (2)应甲方要求,参与公司重大活动的法律事务谈判。 (3)应甲方要求,代为处理或协调与合作、交易诸方的权益关系以及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 |
4.甲方委托的其他非常规法律服务 |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1家,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①常规法律服务: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②非常规法律服务:在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费率》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
2.2★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宁德市、莆田市、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5项目类型:服务类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企业性质: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选后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业绩要求:参选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国内与本项目同类业绩至少1份。【评审依据:(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结算单/委托单、部分发票(无需全额)。(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参选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参选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结算单/委托单金额及其下单时间为准。(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7信用要求:参选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参选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③参选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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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或微信公众号(搜索“链捷招”)进行支付文件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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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6月14日17时30分至2023年6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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