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电福富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生态环境IOC)开发服务采购公开比选项目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电福富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生态环境IOC)开发服务采购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3-10714 ),比选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通过本期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源监管、移动源监管、监察执法、自然生态环境、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8个专题,将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区大数据平台、区生态环境局及其他区委办局的生态环境相关数据资源,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后,通过PC端、大屏集中展示,实现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污染源监管、移动源监管等生态环境现状的全景展示、态势分析研判、重大事件预报预警等,有效支撑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精准化决策。
1.2★本次比选项目服务期限:中选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合同签订后60日内保证系统上线。
1.3★维保服务期:系统上线后30日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90日后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提供两年免费维保。
1.4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具体采购如下:
业务名称 | 预估规模 (元/不含税) | 预估规模 (元/含税) | 技术要求简况及服务地点 | 中选人数量 |
2023年中电福富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生态环境 IOC)开发服务 | 3,396,227.00 | 3,600,000.00 | 详见对应技术规范书; 服务地点:北京 | 1 |
1.5本次服务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不涉及。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
序号 | 业务名称 | 最高不含税限价(元) |
1 | 2023年中电福富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生态环境 IOC)开发服务采购公开比选项目 | 3,396,227.00 |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5)维护要求:参选人需承诺维保期内指定1名驻点人员(至少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实时支撑服务。参选人需提供承诺函。
(6)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12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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