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铁塔2023年宁波市轨道集团运营分公司远程技术支持终端系统集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宁波铁塔2023年宁波市轨道集团运营分公司远程技术支持终端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20203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平台软件开发集成服务(不含税预算23.6万元),329套执法记录仪及平台的日常巡检维护服务(不含税预算2.84万元);采购包2采购等保测评服务(不含税预算4.72万元)。税率6%。采购预算31.16万元(不含税)。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采购包。具体采购包划分如下:采购包1、采购包2。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量为1个。
1.7 中选人数量:每采购包1个。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采购包1的平台软件开发集成服务费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3.6万元,329套执法记录仪及平台的日常巡检维护服务费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84万元;采购包2的等保测评服务费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72万元,参选人报价高于任一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采购包1: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2.3服务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合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2个月;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采购包1:★集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集成服务,并同步投入使用。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控股与管理关系:
(1) 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 采购包1: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系统集成】。
注:(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业主方公章或部门章),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3)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4)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7 采购包2: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等保测评服务】。
注:(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框架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业主方公章或部门章),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3)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4)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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