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塔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金华、绍兴)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浙江铁塔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金华、绍兴)(项目编号:HX-BX-2023-03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金华、绍兴铁塔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服务、保洁服务、前台服务、食堂服务等其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各采购包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262.79万元(含税),按人工部分中选金额+专项服务部分预算金额*中选折扣签订合同。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具体如下:
采购包 | 服务区域 | 人工部分预算(万元) | 专项服务部分预算(万元) | 合计(万元) |
采购包1 | 金华市 | 151.64 | 12.76 | 164.4 |
采购包2 | 绍兴市 | 89.8 | 8.59 | 98.39 |
注: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个。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各采购包1名,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报价清单,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采购包1:
序号 | 类型 | 岗位 | 服务期限(月) | 配置人数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月) | |
1 | 人工部分 | 行政 | 物业主管 | 15.5 | 1 | 6928 |
2 | 安全保卫 | 前台服务 | 2 | 5785 | ||
3 | 工程经理 | 1 | 5361 | |||
4 | 安保服务 | 2 | 6137 | |||
5 | 消监控服务 | 3 | 5316 | |||
6 | 环境保洁 | 保洁后勤服务 | 5 | 3563 | ||
7 | 食堂服务 | 3 | 7463 | |||
合计 | 17 | 40553 |
序号 | 类型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基准价 | 最高限价折扣(非off) |
1 | 专项服务部分 | 专项服务 | 据实结算 | 详见基准价表 | 100% |
采购包2:
序号 | 类型 | 岗位 | 服务期限(月) | 配置人数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月) | |
1 | 人工部分 | 行政 | 物业主管 | 15 | 1 | 7803 |
2 | 安全保卫 | 前台服务 | 1 | 6471 | ||
3 | 安保服务 | 1 | 5850 | |||
4 | 环境保洁 | 保洁后勤服务 | 2 | 3744 | ||
5 | 食堂服务 | 4 | 7215 | |||
合计 | 9 | 31083 |
序号 | 类型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基准价 | 最高限价折扣(非off) |
1 | 专项服务部分 | 专项服务 | 据实结算 | 详见基准价表 | 1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物业服务、保洁服务、前台服务、食堂服务等其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各采购包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备1个类似业绩经验(物业管理服务相关(非住宅))。证明材料要求:(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注:本项目业绩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即合同甲乙双方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若合同使用语言为外文,则需提供经甲方盖章的中文译本。
3.4控股与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采购截止日(含)期间,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金华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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