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合川分公司2023年综合能耗设备及服务采购(第一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合川分公司2023年综合能耗设备及服务采购(第一批)(项目编号:CT2023091220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预算充足,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预算含税总金额1,353,664.00元,其中设备采购含税金额1,099,264元,税率13%,服务采购金额含税254,400.00元,税率6%。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本章第2.1条),参选人任一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技术服务、平台使用服务、运营维护服务及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清单及限价如下:
①服务:
序号 | 服务费 | 服务年限 | 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1 | 技术服务费 | 一次性 | 1 | 201400.00 | 201400.00 | 6% |
2 | 平台使用及运营维护费 | 年 | 5 | 10600.00 | 53000.00 | 6% |
合计 | 254400.00 | 6% |
②设备:
序号 | 项目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1 | 前端监测设备(包安装) | 单相费控电能表 | 台 | 2230 | 259.9 | 579577 | 13% |
2 | 三相费控电能表 | 台 | 455 | 655.4 | 298207 | 13% | |
3 | 智能采集器(网关) | 台 | 196 | 1130 | 221480 | 13% | |
4 | 合计 | 1099264 | 13% |
2.2 交货时间:收到甲方订单后7个工作日。
一次性服务工期:所有设备到货后20天内,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要求规范完成合同约定的一次性服务。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保期:甲方签订到货确认书后进入货物质保期,货物质保期为5年。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1.2类似业绩:参选人具备2020年9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签订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判定标准)类似项目(智能监测(控)类设备(或)服务)业绩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能体现合同标的物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每一份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
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但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3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4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拟参选电能表应满足电能计量功能所需的准确度,参选人(或制造商)应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
【提供:清晰、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扫描件。】
3.5参选主体: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若同时参选均做否决处理;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参选声明》,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12日23时00分至2023年09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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