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2023年平凉市县气象局区域级气象站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2023年平凉市县气象局区域级气象站维护服务采购项目(CT2023091900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快速推进平凉市分公司近期续签的2023年平凉市县气象局区域级气象站维护项目,现申请采购该项目代维单位。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站维护费含税最高限价9500元/年,参选人含税报价(元/站/年)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负责对平凉市灵台县、崇信县气象局以及静宁县、泾川县、华亭市人影指挥部办公室共5个市县39处气象站以及正在跟进的平凉市和庄浪气象局的部分区域级气象站的翻斗雨量传感器、百叶箱、风向风速仪等三类设备按月开展日常巡检、维护工作,并在协议期内进行两次例行上站专业维护工作。
2.2采购预算金额:60.8万元(含税)。
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成。
2.4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结算费用按双方确认的实际代维站址数核算。合同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准签订。
2.5服务地点:甘肃省平凉市。
2.6维护要求:
(1)日常维护要求:按月开展日常巡检、维护工作,并在次月5号之前提供上月维护巡检记录表。
(2)例行巡检要求:根据各区县气象局要求,协议期内开展两次上站专业维护工作,具体时间根据气象局通知安排,例行维护结束后需提供现场巡检各设备运行照片、巡检记录表、隐患排查记录等相关资料。
(3)故障检修要求:涉及气象站设备故障维修、更换等费用由代维单位提交设备隐患报告及费用预算单,经我公司与气象局一事一议明确后再开展维修等工作,涉及费用不包含在本协议中。
2.7产品质量要求:参选人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比选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包括气象站及配套设施维护、基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机房或铁塔维护类项目等)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60万元。
注:①须提供每份合同任意一张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为准(在本次业绩时限要求范围外的订单不予认可),金额以订单累积金额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业绩,不予认可;文件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参选人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②施工类项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畴。
3.4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②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③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5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2时 00 分至 2023年 09月 22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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