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2023年维护赔补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2023年维护赔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2023年维护赔补服务采购项目(DXCG-SCTT-ZG-2023090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2023年维护赔补费用。需求规模:标段1不含税金额14.44万元,增值税率6%,标段2不含税金额11.82万元,增值税率6%。合计总规模不含税金额26.26万元,含税金额:27.84万元。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允许应答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标段号 | 实施区域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标段1 | 自流井、贡井、荣县区域 | 14.44 |
标段2 | 沿滩区、大安区、富顺县 | 11.82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两 家,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标段赔补服务、伐青服务不含税最高限价如下表,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标段号 | 实施区域 | 赔补服务不含税 限价(元) | 伐青服务不含税限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标段1 | 自流井、贡井、荣县区域 | 84700 | 59700 | 6 |
标段2 | 沿滩区、大安区、富顺县 | 44300 | 73900 | 6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维护赔补服务。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3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024年3月31日或(2)中选份额使用完毕(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2.5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3)参选人若为2022年成立,则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4)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提供财务报表的,则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原件备查。(4)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提供财务报表的,则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原件备查。(5)如分公司参选,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6)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参选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含)至采购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拆站赔补或拆迁还建或维护赔补类似业绩;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个合同项下必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发票);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发票(评审时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控股管理关系:①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②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③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注:审查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参选人控股关系。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拆站赔补或拆迁还建或维护赔补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应答承诺函。
3.6联合体: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应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参选方的:
A.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E.如分公司参选,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但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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