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2023年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重点河流断面视频监测系统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2023年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重点河流断面视频监测系统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2023年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重点河流断面视频监测系统服务项目(ZJZB-2023-1929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2023年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重点河流断面视频监测系统服务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99.59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报价清单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重点河流断面视频监测施工总承包服务,主要为监控前端5个点位的铁塔、机房、电源配套、市电引入、太阳能、监控主设备等建设;1个点位卫星通信系统建设,1年的运营维护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云台摄像机;单管塔;塔基础;灯杆塔;新增云台支架;室外型单舱机柜;单舱机柜基础;空调;UPS;FEU;铅酸电池;外市电引入服务等。
(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服务地点:喀什及阿克苏地区。
(4)工期(交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3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施工。
(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7)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8)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铁塔新疆分公司行业外拓展类业务。
(9)结算方式:本项目采取固定金额合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2.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任意一种资质:
3.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相对应的资质。
4.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复用;(2)须供人员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一致);(3)须提供人员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4)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拟派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6.备案要求
参选人(疆外企业)须承诺在中选后及时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进行报备,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进行相应登记备案手续。在项目开工前未按时进行登记备案,则从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 5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未按要求对登记备案进行整改的,则纳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黑名单。
7.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被“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8.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9.参选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须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1)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代理商参加的,须满足下列要求: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设备(云台摄像机)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单位公章),该授权函原件作为中选后签订合同的附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①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③代理商同时出具同一产品两家及以上制造商的授权的。
注: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代理授权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20时 00 分至 2023年10月19日2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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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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