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铁塔喀什分公司叶泽莎区域住宿用房装修施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中国铁塔喀什分公司叶泽莎区域住宿用房装修施工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中国铁塔喀什分公司叶泽莎区域住宿用房装修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6-04D-2024-D-D1194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莎车南苑小区楼房装修施工总承包(叶泽莎区域办公住宿用房装饰装修工程(不包含活动办公家具)、相关的电气,以及协调配合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作业,垃圾清运等);采购预算为13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N最高应答限价为1.00。折扣系数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采购范围:莎车南苑小区楼房装修施工总承包(叶泽莎区域办公住宿用房装饰装修工程(不包含活动办公家具)、相关的电气,以及协调配合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作业,垃圾清运等)。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之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2.4保修期:(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装修工程、电气管线,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实施地域:莎车县。
2.7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8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1参选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应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4参选人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3.5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项目负责人: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同时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意一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人员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5月至参选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退休证、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拟派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6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2024年06月05日1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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