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4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案
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34
上报部门:丽水邮政采购中心
日期:2023年11月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4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SPOST-FW-2023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主要内容包含为邮政、寄递用车提供维修、施救抢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同时,维修单位有义务在丽水市本级区域内提供应急施救)、故障测试及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1-2供应商,服务期1年。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90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价格权重 | 采购预算(含税) |
1 | 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 | 工时费 | 40% | 90万元 |
零配件 | 60% |
注:1.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工时费:单项汽车维修工时基准价为12元/工时,本项目报工时费统一折扣,报价须≤100%;若中标,今后结算价=单项汽车维修工时基准价×中标折扣,换算后的结算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只舍不入],投标人报价超过或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被否决。基准维修项目的工时按照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文本【2017年】中工时费统一折扣,结算金额=文件规定工时费×中标折扣。
3.零配件:投标人根据附件2:维修费报价单报出零配件统一折扣,报价须≤100%,结算金额=维修费报价单×中标折扣;即在招标人给出的各单项零配件定额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例:最后报价为90%,若中标,今后结算价=单项汽车维修零配件基准价×中标折扣(90%),换算后的结算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只舍不入],投标人报价超过或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被否决。未列入基准价的配件按照丽水市场参考价统一折扣,结算金额=市场参考价×统一折扣
(三)合同期限:1年。
(四)服务地点:浙江省丽水市。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本项目建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为主要采购方式,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经随机抽取,拟委托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
本项目供应商报名采取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报名;评审以线下评审为主,线上同步补录的方式进行。
若出现有效应答人不足3个的情况,处理原则为:
一、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有效应答人不足3个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时,若应答人只有2个的,可以继续开标;开标后经评审,并由磋商小组进行确认,如剩余有效应答人仍具有竞争性的,则继续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理由;如明显缺乏竞争的,则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终止采购。
若应答人只有1个的,则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终止采购。
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理由如下:
一、根据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可以使用公开招标之外的其他采购方式。
二、根据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购买服务项目的,可以使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而使用公开采购方式便于我公司获得更多的潜在应答人,采购到最优质的货物和服务。
- 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应答人应具备庆铃、上元牌、汕德卡、东风、福田等车辆(至少具有上述3种车型以上)的售后服务资格或售后服务渠道(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应答人提供的维修场地需满足12吨重型箱式货车进出条件并在非丽水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提供场地照片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五、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信息和其他信息。
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磋商文件中已作出明确规定的重要条款和内容,不得变动;其他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可根据磋商情况进行变动。变动内容需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磋商情况,可要求所有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报价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磋商小组应当同时拆封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本项目采购的评审工作采取综合评分法。根据价格、技术、商务等方面实施综合评分。其中:价格(75%)、商务(10%)、技术(15%),具体如下(所有评分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二位):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因素(满分75分) | |||
1-1 | 报价 | 本项目价格分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 价格分=(P基准/P)×A×75,A为价格分评分权重;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8;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75分*A; 投标报价得分=所有分项有效报价得分总和,得分最高为75分; 价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75分 |
商务因素(满分10分) | |||
2-1 | 车辆修理资质 | 投标人提供的汽车维修企业资质,项目种类包含大型车辆维修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2分 |
2-2 | 经验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与车辆维修合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合同且合同金额在30万-50万的得1分,每提供1个合同且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得2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及结算凭证复印件(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 | 3分 |
2-3 | 经营场所情况 | 投标人具有场地面积1200m2(含)以上得3分,1000 m2(含)-1200m2(不含)得2分,900 m2(含)-1000m2(不含)得1分,900 m2及以下不得分。(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携带备查) | 3分 |
2-4 | 根据投标人现有固定维修点与采购人指定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39号)间距离进行打分,10公里(含)内的得2分,10公里-15公里(含)内的得1分,15公里以外不得分。(位置以产权证书或租赁、购买合同中地理位置为准;距离以高德地图中两地驾车最近路线截图为准) | 2分 | |
技术因素(满分15分) | |||
3-1 | 生产设备 | 根据提供的设备数量及使用年限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后打分。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其余名次不得分。(0-3分)(提供设备清单、照片及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 3分 |
3-2 | 车辆设施 | 供应商拖车数量,在1辆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0.5分,最高得。1.5分;供应商举升机(升降平台)数量,在4台基础上,每增加一台得0.5分,最高得1.5分(拖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举升机(升降平台)需提供照片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3分 |
3-3 | 技术人员配备 | 根据提供的技术人员拥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后打分。(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其余名次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应答截止时间3个月前的社保证明,若为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及该劳务派遣公司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 3分 |
3-4 | 服务方案 | 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售后方案内容,按照服务方案内容是否详尽合理,车辆维修流程各个环节是否规范有序,车辆维修服务是否做到质优高效,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是否切实可行,对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或不规范行为是否有效管控规避,整体维修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是否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审排名。对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打分。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其余名次不得分。(0-3分) | 3分 |
3-5 | 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 | 根据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承诺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2分) | 2分 |
3-6 | 标书制作 | 根据投标文件标书制作规范整齐、内容齐全、装订有序等酌情打分。(0-1分) | 1分 |
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和价格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排序;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记名投票(不得弃权),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排序。
-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和弃标供应商处理原则
一、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应答人得分排名顺序,确定应当人得分排名顺序,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一)有效应答人≥4家
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应答人得分排名顺序,推荐得分前3位的应答人作为成交候选人,选择前2名为成交人。
(二)有效应答人=3家
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应答人得分排名顺序,推荐得分前2位的应答人作为成交候选人,选择第1名为成交人。
二、重新开展招标活动,若应答人仍不足3个,且磋商小组确定继续评审的,评审办法同第四章。根据综合得分,推荐排名第1位的应答人为成交候选人。
三、拟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四、评审报告中须明确:如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其他应答人按磋商小组评审的得分排名顺序,自动替补为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重新公示、决策后使用。
*五、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的,须上报省分公司。经省分公司决策同意,或省分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决策同意后,将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邮政各级单位的采购项目。
- 磋商小组成员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2名评审专家从省分公司专家库(丽水地区)服务类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名业主代表由运管部指定。
一、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二、合同结算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三、付款方式:
*乙方(供应商)须要在甲方(邮政)指定的银行开户,该账户为乙方合同期内货款结算的账户。
合同价格包含了不含税价格和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费、含税价进行相应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结算清单交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核对,甲方于每月30日前完成上月结算清单的核对工作。核对完成后,甲方应在次月10日前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后90 个自然日内完成转账结算。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若存在乙方因政策原因税率低于13%,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甲乙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若存在税率减免的情况,报价按减免税率部分相应增加。
一、标书费:按500元/家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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