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塔台州综合生产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浙江铁塔台州综合生产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10209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浙江铁塔台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服务,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设计费含税总预算14.57万元,具体服务及设计范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概述如下:
建设地点 | 工程建设规模 | 装修投资预算总额(含税) | 装修涉及预算(含税) | 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 |
台州 | 本期设计包含:(1)21层、22层,全量设计,建筑总面积约2151.38平方米;(2)23层、24层,该两层为已装修在用,本期需进行局部装修改造设计,涉及面积约为8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373.5万元 | 14.57万元 | 主要包括方案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 主要包括建筑局部改造设计、室内装修装饰、消防设计、暖通设计、厨房设计、排油烟设计、排污设计、电气、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设计等专业工程的设计 |
注:装修投资预算总额包含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服务,方案设计须充分考虑空调、电梯、室内软装及办公家具设计,但物资采购不计入本项目投资总额。
1.6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37452.00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同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
方案阶段 | 施工图设计阶段 |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自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并经采购人确认; | 初步设计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自工程开工起,设计单位需在工程施工期间提供配合服务,解决施工单位对于设计方案的问题,如有需要现场配合的,需要在接到正式通知(电话、微信、邮件)后8小时内到施工现场配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注:此处初步设计是指中选人方案设计根据采购人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后被确定为本项目的最终设计方案。
2.3服务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同类业绩(办公建筑且单体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面积3000平方米或以上)。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证明文件应体现单体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面积。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5)本项目同类业绩不包括商住楼、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连站、冷藏库等)。(6)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6 参选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3)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台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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