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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防火监控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3-12-04 19:06:1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防火监控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防火监控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PDI-TT-2023-0435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了做好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防火中心监控维护服务项目,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处理,提高客户感知,经过统计已处理的故障以及现有故障,确定需要采购备件,以更好的做好监控维护服务,需要采购的备件,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实施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按照订单约定地域);

2.3供货时间:订单签售后7个工作日内到货;

2.4售后服务:质保期为一年,要求参选人一年内提供免费保修。保修期满后,参选人提供维修仅收取成本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

2.7.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94132.74元,税率13%,含税金额106370元。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业绩经验:参选人具备自2022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

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

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甲方(合同甲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

c.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是指:合同中或框架协议或订单中包含本次采购备件任一类,否则不予认可。

d.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e.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

f.发票须同时提供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1.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5日8:30至2023年12月7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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