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供应链江西分公司省级配送中心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通服供应链江西分公司省级配送中心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编号:GYLBX2023120229),比选人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对中通服供应链江西分公司省级配送中心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立项金额为含增值税6424.01万元(含土地购置费。如果后期实际批复的金额与此金额偏差不超过10%,合同不进行变更继续执行,如果实际批复的金额与此金额偏差超过10%,本项目将重新采购。)。
1.1.1 采购预算金额:含增值税11.90万元人民币。
1.1.2 项目类型:服务。
1.1.3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拟对中通服供应链江西分公司省级配送中心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进行采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包含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PPT汇报材料等,以及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汇报、修改及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可研文本,直至取得比选人的上级主管单位关于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和相关文件。(2)分包划分:不划分分包,取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增值税11.90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的仓库或厂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建筑面积、合同签页等内容,合同无法体现仓库或厂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面积的,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面积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面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否决其参选。)
2.1.3参选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建筑,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1.4参选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9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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