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安庆市江山宜城智慧小区信息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铁塔安庆市江山宜城智慧小区信息化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安庆市江山宜城智慧小区信息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3-D-D2944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安庆市江山宜城智慧小区信息化服务,包括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可视对讲系统相关设备及服务、2年园区智能化运维服务及综合管线施工等。预估含税金额151.98万元。
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 / ;采购包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采购份额,选取1名中选人。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各分项不含税金额,最高限价为各分项不含税限价,参选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不含税限价(元) |
1 | 园区视频监控一次性调试服务(186处监控调试服务) | 812200.00 |
2 | 可视对讲系统一次性调试服务 | |
3 | 园区信息化系统平台集成服务 | |
4 | 2年园区智能化运维服务 | |
5 | 综合管线施工 | 110500.00 |
6 | 视频监控设备(含辅材) | 476500.00 |
7 | 监控中心设备(含辅材) | |
8 | 可视对讲系统相关设备(含辅材)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可视对讲系统相关设备及服务、2年园区智能化运维服务及综合管线施工等。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2.5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之日起两年。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含)完成交付。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选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参选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证明、相关证书和2023年6月1日至今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5)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或服务)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有效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7)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8)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本项目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3日1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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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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