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公司2024年广告设计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慈溪公司2024年广告设计制作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02-06-04D-2024-D-E09226),采购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项目概况:为慈溪公司2024年度广告设计及制作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供货安装及后续售后服务等。
1.2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 480000.00元(含增值税3%):其中慈溪区域预算400000.00元(含增值税3%)、新昌区域预算 80000.00元(含增值税3%)
1.5服务地点:慈溪市、新昌县。
1.6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下达订单后30天内完成。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有效期以合同履行时间或合同支付金额达到框架上限,二者先到为准。
1.8本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8万元,其中慈溪区域40万元,新昌区域8万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参选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承诺能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且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广告业务。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应答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应答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参选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参选人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比选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应答、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应答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1参选人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应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应答保证金。
3.2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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