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
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此次招标签署单价协议,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将签署3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主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作为辅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作为备用协议中标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只有4家将签署2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主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作为辅选协议中标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将签署1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协议中标人)。在主、辅协议出现协议约定的解除或中止的情况下以及本文规定的如下情况,经审批后由申请启动部门经理签发启动通知书,备用厂家签署之日起生效。主协议采购金额不低于60%,辅协议采购金额不高于40%,备选协议不保证采购金额,具体执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850/01
发标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货物为电动桥式起重机,分为防爆与非防爆形式。起升高度≤13.0m,额定能力3-32吨不等,跨距5-31m不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180天(日历日)内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仓库或项目现场。
交货数量
电动桥式起重机约112套。以上数量均为本次预估招标数量,后续以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货物为电动桥式起重机,分为防爆与非防爆形式。起升高度≤13.0m,额定能力3-32吨不等,跨距5-31m不等。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接受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此两类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如为其全资或控股的销售公司,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若证书为国外认证机构的则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能覆盖招标范围内各种规格、吨位的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合格证(防爆双梁桥式32/5t、双梁桥式32/5t、防爆单梁桥式10t、单梁桥式10t)。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需包含桥式起重机。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防爆电动桥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额定起重能力大于等于32吨且跨距不小于15米。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到货验收材料(例如:调试验收报告或买方接收证明或结算证明等);3)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或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额定起重能力、跨距、到货验收材料及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或证书。(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和代加工模式产品。(2)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供应链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
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此次招标签署单价协议,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将签署3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主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作为辅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作为备用协议中标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只有4家将签署2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主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作为辅选协议中标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将签署1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协议中标人)。在主、辅协议出现协议约定的解除或中止的情况下以及本文规定的如下情况,经审批后由申请启动部门经理签发启动通知书,备用厂家签署之日起生效。主协议采购金额不低于60%,辅协议采购金额不高于40%,备选协议不保证采购金额,具体执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电动桥式起重机购置品类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850/01
发标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货物为电动桥式起重机,分为防爆与非防爆形式。起升高度≤13.0m,额定能力3-32吨不等,跨距5-31m不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180天(日历日)内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仓库或项目现场。
交货数量
电动桥式起重机约112套。以上数量均为本次预估招标数量,后续以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货物为电动桥式起重机,分为防爆与非防爆形式。起升高度≤13.0m,额定能力3-32吨不等,跨距5-31m不等。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接受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此两类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如为其全资或控股的销售公司,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若证书为国外认证机构的则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能覆盖招标范围内各种规格、吨位的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合格证(防爆双梁桥式32/5t、双梁桥式32/5t、防爆单梁桥式10t、单梁桥式10t)。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需包含桥式起重机。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防爆电动桥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额定起重能力大于等于32吨且跨距不小于15米。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到货验收材料(例如:调试验收报告或买方接收证明或结算证明等);3)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或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额定起重能力、跨距、到货验收材料及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或证书。(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和代加工模式产品。(2)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供应链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