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船舶燃料油品类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船舶燃料油品类协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船舶燃料油品类协议(二次)
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燃料油(180cst重油)品类协议,后续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 3 年 (1+1+1)。此次招标考虑签署平行协议,不区分主辅备。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则与评标价格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分别签署单价协议;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等于4家,则与评标价格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分别签署单价协议;如评标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则与评标价格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签署单价协议。后续甲方可根据实际加油地点,选择服务费价格最低的协议执行。如投标人所报服务费价格一致,则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由低到高顺序选择。招标数量为3年预估量,以后续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 ,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招标人后续签署合同将包括招标人及其分子公司,即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船舶燃料油品类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68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执行国家燃油规范:GB17411—2015标准。 2、执行国家船舶供受燃油规程:GB/T 25346-2020标准。 3、MFO180cst重油硫含量≦0.5%m/m。(加油前提供油品品质报告)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甲方通知乙方受油船舶的加油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安排加油船到甲方指定的加油地点
交货数量
约36000吨,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1.2船舶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单次不少于500t加油量供油船舶,供油船舶可以是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投标时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外租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租船合同首页及盖章页(盖章页需要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 2)需提供有效期内船舶适航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两证书提供其一即可),证书中体现的参考载货量需大于等于500吨; 3)如按照2)中提供的船舶适航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不能体现参考载货量,则除需提供船舶适航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之外,还需提供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证书中需体现参考载货量大于等于500吨;如提供的船舶适航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已体现参考载货量,则无需提供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5000立方容量的油库。油库可以是投标人的自有油库或租赁油库,自有油库需提供所有权证书、容量鉴定证书、设备计量证书;外租油库需提供所有权证书、容量鉴定证书、设备计量证书、租赁合同首页及盖章页(盖章页需要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可在https://oilsyggs.mofcom.gov.cn/oilEnterUserLists/oilEnterUserList查询)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在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查询),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船舶燃料油应具有至少 2 个合同的中国境内船舶燃料油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加油凭证或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等,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同一年协下的1个订单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的,或到货验收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无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船舶燃料油品类协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船舶燃料油品类协议(二次)
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燃料油(180cst重油)品类协议,后续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 3 年 (1+1+1)。此次招标考虑签署平行协议,不区分主辅备。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则与评标价格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分别签署单价协议;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等于4家,则与评标价格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分别签署单价协议;如评标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则与评标价格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签署单价协议。后续甲方可根据实际加油地点,选择服务费价格最低的协议执行。如投标人所报服务费价格一致,则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由低到高顺序选择。招标数量为3年预估量,以后续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 ,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招标人后续签署合同将包括招标人及其分子公司,即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中海油深圳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船舶燃料油品类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68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执行国家燃油规范:GB17411—2015标准。 2、执行国家船舶供受燃油规程:GB/T 25346-2020标准。 3、MFO180cst重油硫含量≦0.5%m/m。(加油前提供油品品质报告)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甲方通知乙方受油船舶的加油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安排加油船到甲方指定的加油地点
交货数量
约36000吨,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1.2船舶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单次不少于500t加油量供油船舶,供油船舶可以是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投标时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外租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租船合同首页及盖章页(盖章页需要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 2)需提供有效期内船舶适航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两证书提供其一即可),证书中体现的参考载货量需大于等于500吨; 3)如按照2)中提供的船舶适航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不能体现参考载货量,则除需提供船舶适航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之外,还需提供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证书中需体现参考载货量大于等于500吨;如提供的船舶适航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已体现参考载货量,则无需提供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5000立方容量的油库。油库可以是投标人的自有油库或租赁油库,自有油库需提供所有权证书、容量鉴定证书、设备计量证书;外租油库需提供所有权证书、容量鉴定证书、设备计量证书、租赁合同首页及盖章页(盖章页需要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可在https://oilsyggs.mofcom.gov.cn/oilEnterUserLists/oilEnterUserList查询)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在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查询),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船舶燃料油应具有至少 2 个合同的中国境内船舶燃料油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加油凭证或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等,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同一年协下的1个订单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的,或到货验收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无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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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