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就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第三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409-031X
2.项目名称: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第三次)
3.招标控制价:8.5万元
4.项目概况: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经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保利领秀山。项目总建筑面积144544.49㎡,其中地上面积86412.79㎡;地下建筑面积58131.70㎡。主要建设门诊医技楼33556㎡、综合病房楼42309㎡、综合服务楼10102㎡、垃圾站污水处理站760㎡、液氧站149.99㎡、地下工程等业务功能保障用房。项目概算总投资138164.16万元,床位800张。
5.招标范围: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办理排污许可证),组织专家评审,实施环评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检测,实施相关报告的公示等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为项目提供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和指导。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完成止。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报告编制能力,技术人员配备满足现场工作开展的条件,熟悉医院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相关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至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为准;若结果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投标人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9.投标人须提供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