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分公司2024年市区管道购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4-06-04H-2024-D-E26263),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本项目 清远分公司2024年市区管道购买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清远分公司2024年市区管道购买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范围:本项目建设的是分别在学府路、环城东路、创兴六路、创业一路、时代路、学文路、保利路采购7段1孔110管道,共约7.9155管孔公里,采购预算共计约75.07万元。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75.07万元(含税)。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或场所。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招标人使用。
2.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2.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三、 报价人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供应商需另外【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明确供应商的权限范围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供应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3.4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放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且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须提供盖章书面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若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将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否决处理。
四、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清规【2009】16号 关于清远市区及城区各镇(街)道路弱电综合管线统一建设的通知》、《清府办函【2011】76号 关于同意投资建设公用弱电基础设施的复函》结合《关于弱电综合管线统建库存资源确认的函》的要求,现需建设地点为分别在学府路、环城东路、创兴六路、创业一路、时代路、学文路、保利路采购7段1孔110管道,共约7.9155管孔公里,根据上述内容明确本工程是由广东长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统建。根据文件《关于清远市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全权办理原广东长实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管道资源业务的联合声明》明确了原管道资源分立至清远市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管理并负责相关资源业务等事宜。
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清远市长实建设有限公司购置管道7.9155管孔公里。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