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询条件
本项目征询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征询条件,现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汽车经销商供应链融资业务监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询。(项目编号:CGFA-2024-2144-01 )
2. 征询项目概要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汽车经销商供应链融资业务监管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CGFA-2024-2144-01
2.3、采购内容:
包件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及单位 | 入围期限 |
1 | 深圳分行汽车经销商供应链融资业务监管服务 | 至多3家 | 3年 |
注:(征询方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的实际项目数量、不承诺授予项目的总金额。在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未达标的供应商,征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临期满时,我行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 入围供应商数量及入围规则:
3.1响应且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数量N≥4家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取前3名入围;
3.2响应且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数量N<4家时,入围供应商按照N-1家的原则缩减;
3.3综合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排名优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则由评审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入围中选候选人,得票最多者优先;
4.合格响应方资格标准
4.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4.2响应方应没有处于停业、歇业、重整、破产清算状态,没有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4.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1提供2023年12月3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12月3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4.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1年12月31日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注:民生银行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响应方在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search/cr/)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中国执行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截图,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查询方法详见采购文件内说明。
4.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4.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10补充要求:
a.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其授权机构,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合法仓储场地,具备一定的赔偿能力。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具备仓储/物流经营资格,相关管理经验超过二年,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仓储场地能够满足货物保管的各项基本要求,具备相应的监管团队、信息系统和质量检测能力。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已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出入库管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工作制度,管理与操作规范。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征询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每天上午09至11时,下午14:30至18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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