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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2025-03-04 16:04:5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项目概况
本项目隶属油气田附属设施,建设地位于中国南海粤东海域陆丰14-4DPP平台西北方向,水深约136米,距离汕尾海岸约136公里,新建一座16MW深远海张力腿浮式风电平台,并通过一条约3.8公里动静态海缆接入陆丰14-4DPP平台,所发电力全部供给油田生产消纳使用。本标段供货要求适用于中国海油海上储能装置招标,包括配套LF14-4DPP海上平台的储能装置与系统的项目概况、供货范围与交付进度、技术要求、技术资料、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监造与检验、供应、测试、调试、验收、运输、安装和技术服务等所需的要求。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5533/01
发标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主要技术规格
招标人需根据项目调频需求、容量及自身产品特点,选择优质储能电芯、选择技术性价比最优、无安全事故的产品进行投标,投标人需保证选用系统的先进性、可靠性与安全性;投标人的储能集成方案在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总体占地面积和重量,并需要满足现有海上平台面积、重量与空间需求。 供货范围为:保证直流侧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所需交直流储能系统,变流升压部分及其控制系统设备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 储能电池集装箱:包含磷酸铁锂电池系统(280Ah电池单体、电池Pack、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系统(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火灾报警装置消防设备等)、直流汇流柜、高压箱、热管理系统(或温控系统/冷却系统)、箱体及附件(支架、除湿空调、泄漏监测和报警、备用电源、照明、监控等)等。各子系统应考虑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连接及调试,电池舱中的走线应全部为内走线,且电缆的出舱方式为侧出线或者上出线; 储能变流升压装置:包含储能变流器(PCS)、变压器、高压开关柜、通讯动力柜、线缆等、配套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UPS、装置、箱体及附件、消防相关等。储能变流升压装置形式采用集装箱形式,考虑相应的暖通系统。 能量管理系统(EMS):包括EMS控制器机柜、协调控制及交换机等,能量管理系统及其协调控制器满足电力接入及电力调度的要求; 系统布置铺设时所需线缆:储能电池集装箱内部电缆、储能变流升压装置撬装内部电缆、电池集装箱至储能变流升压装置直流电缆及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橇间电缆均为船用铠装电缆)的相关电力电力电缆及通讯线缆(橇间电缆均为船用铠装电缆)以及安装调试等所需的专用工具等。储能装置与系统设备内部及撬间电缆的现场接线由厂家完成(不含平台侧的设备接线),电池集装箱、升压变流装置设备间的电缆、填料函、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件等所有安装附件及消耗材料都由厂家供货时一并提供。 储能电池集装箱和升压变流装置及其所含系统应满足预安装设计,具备拆卸运输、吊装及安装的能力。投标人负责设备的陆地运输,包括运输到码头、卸车、倒运、接收、储存、出入库管理、保养、安保、港口码头服务及危险品申报等,招标人仅提供驳船/拖轮,以货物到达驳船为交接点,码头要求为深圳、惠州地区并报招标人同意。投标人负责需配置相关特殊运输及现场安装辅助工具。 投标人负责其生产或选择设备的设计、制造、海上应用所需的船级社要求的A类取证流程开展成套设备取证、出厂试验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中的较高要求。投标人保证其供货范围的所有设备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对生产过程进行监造。投标人提交的储能集成方案需满足设计规范、防火规范、接入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和规范条文的要求。 投标人负责其供货范围内设备的通讯调试配合招标人完成联合调试。 投标人负责提供储能设施的运维方案专题报告和操作维修手册。 投标人负责提供运输方案、卸货方案、吊装方案、报装资料及监理需要提供的各类方案等。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类外部验收(第三方验收、消防验收等)、方案审查等。 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安全分析配合工作,并根据安全分析结论,调整系统设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总体交货完成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具体交货计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根据项目建设提供保证直流侧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所需交直流储能系统,变流升压部分及其控制系统设备的供货
招标范围
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储能系统设备,本次招标储能系统直流侧配置为6.33MW/6.33MWh。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所投储能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集成商。3.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电池单体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280Ah电池单体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投标电池单体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电池单体容量280Ah、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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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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