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营业厅终端引领模式打造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营业厅终端引领模式打造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149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营业厅终端引领模式打造项目。
1.2 采购内容情况: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营业厅终端引领模式打造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以智家终端引领销售为中心,同时涵盖营业厅动线设计、展陈规范、体验营销等,日常高效管控点检等内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75471.70元】【不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4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6 续签计划:【无】。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一名成交人,成交份额为100%,服务区域:温州温州市,包含各个县市。
1.8 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75471.7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具备单项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营销培训)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订单或发票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为营销培训业绩的,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进行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2.3 供应商须具备至少需要配备2名资深讲师,1名指导讲师,且培训讲师必须为资深通信行业讲师,都需具备5场及以上知识经验沉淀或内训师培养经验。(提供相关培训经验证明材料,如合同、现场培训合影照片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4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拆分或转包业务,一旦发现,立即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须提供承诺函)。
2.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7 供应商【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电信集团询比文件模板中所规定的基本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9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8日0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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