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标段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临兴、神府区块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临兴、神府区块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为2025~2028年中联公司-临兴、神府区块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标段一)。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山西省临县、兴县。本区块属于黄土塬地貌,地形以黄土丘陵为主,地势起伏较大。由于长期受流水切割,地形破碎,河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区块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气候寒冷,年平均气温9.2℃,极端最低温度-28℃,极端最高温度37.4℃。年平均降水量为460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6~9 月份占年降水量的65%~75%,非汛期降水量小而不稳。本区年平均风速2.7m/s,年最大风速19m/s,年平均日照时数2734.5小时左右,冻土深度约100cm~140cm,霜冻期为九月下旬至次年四月下旬,无霜期170天左右。
项目所在地
山西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标段一)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37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主要技术规格
①药剂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要求(SY/T6465-2000泡沫排水采气用起泡剂评价方法行业标准),对管线、设备无腐蚀、无毒害,且不含醇类;作业前开展与地层水配伍性试验,起泡剂、消泡剂与地层水混合后无沉淀、杂质生成。②设备要求:设备可靠,自动化程度高,加装有防火防爆装置,符合天然气生产与处理区域防火防爆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自甲方任务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乙方服务人员应在7日历天内到达现场。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标段一主要服务内容为完成临兴区块井筒泡沫、强排以及管网泡排服务。每年预计实施100口井井筒泡排服务、5条管线排液、60井次强排作业。最终具体工作量以甲方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泡沫排水采气服务验收业绩,且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内容(须体现泡沫排水采气服务)、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如合同中不体现合同金额,可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视为合同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等材料)。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综合类型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单独体现本项目要求业绩的内容(泡沫排水采气服务)及要求(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项目经理要求:1)具备 3年及以上泡沫排水采气服务工作经验。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完整;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4技术负责人:1)具备 3年及以上气藏生产动态分析或泡沫排水采气服务工作经验,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完整;2)具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和《井控培训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6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7QHSE资格审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商QHSE资格审查表提供材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70分及以上为QHSE资格审查合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临兴、神府区块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临兴、神府区块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为2025~2028年中联公司-临兴、神府区块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标段一)。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山西省临县、兴县。本区块属于黄土塬地貌,地形以黄土丘陵为主,地势起伏较大。由于长期受流水切割,地形破碎,河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区块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气候寒冷,年平均气温9.2℃,极端最低温度-28℃,极端最高温度37.4℃。年平均降水量为460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6~9 月份占年降水量的65%~75%,非汛期降水量小而不稳。本区年平均风速2.7m/s,年最大风速19m/s,年平均日照时数2734.5小时左右,冻土深度约100cm~140cm,霜冻期为九月下旬至次年四月下旬,无霜期170天左右。
项目所在地
山西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标段一)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37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主要技术规格
①药剂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要求(SY/T6465-2000泡沫排水采气用起泡剂评价方法行业标准),对管线、设备无腐蚀、无毒害,且不含醇类;作业前开展与地层水配伍性试验,起泡剂、消泡剂与地层水混合后无沉淀、杂质生成。②设备要求:设备可靠,自动化程度高,加装有防火防爆装置,符合天然气生产与处理区域防火防爆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自甲方任务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乙方服务人员应在7日历天内到达现场。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标段一主要服务内容为完成临兴区块井筒泡沫、强排以及管网泡排服务。每年预计实施100口井井筒泡排服务、5条管线排液、60井次强排作业。最终具体工作量以甲方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泡沫排水采气服务验收业绩,且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内容(须体现泡沫排水采气服务)、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如合同中不体现合同金额,可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视为合同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等材料)。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综合类型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单独体现本项目要求业绩的内容(泡沫排水采气服务)及要求(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项目经理要求:1)具备 3年及以上泡沫排水采气服务工作经验。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完整;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4技术负责人:1)具备 3年及以上气藏生产动态分析或泡沫排水采气服务工作经验,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完整;2)具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和《井控培训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6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7QHSE资格审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商QHSE资格审查表提供材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70分及以上为QHSE资格审查合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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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