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天津-曹妃甸11-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高效聚结分离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曹妃甸11-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高效聚结分离器
工程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曹妃甸11-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高效聚结分离器
项目概况
高效聚结分离器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有限天津-曹妃甸11-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高效聚结分离器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764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设计处理量:750方/小时(每台)、设计压力:FV/1000kPaG、设计温度:110℃ (详细请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5月15日前
交货数量
6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制造商声明函。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容器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级别:D或A1或A2类,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公开业绩信息): (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处理含原油的生产污水的高效聚结分离器】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且至少1台设备同时满足单台处理量≥470 m3/h,入口生产水含油量≥1000mg/L,出口生产水含油量≤ 60mg/L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与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一致的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及数量、关键技术参数(单台处理量、处理介质、入口和出口生产水含油量)、PI&D图纸、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体系认证:投标人需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网站权威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5 其他要求:(1)高效聚结分离器需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应委托CCS对高效聚结分离器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并承诺交货时提供证书。(2)所供高效聚结分离器须为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产品。所供高效聚结分离器内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旋流分离模块、整流模块、聚结分离模块、快速分离模块,不接受电极内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曹妃甸11-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高效聚结分离器
工程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曹妃甸11-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高效聚结分离器
项目概况
高效聚结分离器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有限天津-曹妃甸11-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高效聚结分离器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764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设计处理量:750方/小时(每台)、设计压力:FV/1000kPaG、设计温度:110℃ (详细请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5月15日前
交货数量
6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制造商声明函。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容器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级别:D或A1或A2类,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公开业绩信息): (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处理含原油的生产污水的高效聚结分离器】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且至少1台设备同时满足单台处理量≥470 m3/h,入口生产水含油量≥1000mg/L,出口生产水含油量≤ 60mg/L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与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一致的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及数量、关键技术参数(单台处理量、处理介质、入口和出口生产水含油量)、PI&D图纸、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体系认证:投标人需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网站权威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5 其他要求:(1)高效聚结分离器需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应委托CCS对高效聚结分离器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并承诺交货时提供证书。(2)所供高效聚结分离器须为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产品。所供高效聚结分离器内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旋流分离模块、整流模块、聚结分离模块、快速分离模块,不接受电极内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