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分公司离子色谱仪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本比选项目水质检测分公司离子色谱仪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分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分公司需采购一套离子色谱仪,仪器具备氢氧根系统和碳酸盐系统,以碳酸盐系统完成对水中氟离子、氯离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硫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溴酸盐、碘化物等阴离子和氢氧根系统完成对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一氯乙酸、一溴乙酸、二溴乙酸、高氯酸盐、草甘膦、碘化物等物质的进行分析检测,且应满足所检测指标相应标准方法要求,有相应的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2.2 比选范围:配置要求如下表,所提供的仪器必须有原产地证明,并带有公司商标。其余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配置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主机包含:(高性能高稳定性高压泵、色谱控制软件、高分辨率电导检测器,同时流路系统带在线自动脱气装置等满足设备采购用途的装置) | 套 | 1 |
2 | 色谱柱:包含阴离子分析柱,保护柱, 分别用于常规阴离子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一氯乙酸、一溴乙酸、二溴乙酸、草甘膦、高氯酸盐、碘化物等有机物分离(与主机同品牌) | 套 | 满足检测所需 |
3 | 阴离子自动连续再生抑制器(与主机同品牌) | 套 | 1 |
4 | 氢氧根自动淋洗液发生器(与主机同品牌) | 套 | 1 |
5 | 碳酸盐淋洗系统(与主机同品牌) | 套 | 1 |
6 | 自动进样器 | 套 | 1 |
7 | 控温柱温箱 | 套 | 1 |
8 | 样品过滤头(0.22μm)及样品管(各500个) | 套 | 1 |
9 | 钡柱 | 支 | 50 |
10 | 品牌电脑(i5处理器、16G内存、500G固态硬盘、24寸显示器) | 台 | 1 |
11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12 | 3KVA不间断电源(含电池柜),蓄电池供电时间2小时 | 套 | 1 |
13 | 设备专用维修维护工具包 | 套 | 1 |
2.3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2.5 质保期:不低于1年。
2.6 技术核查:
2.6.1比选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拟中标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产品进行业绩及性能核查(拟中标单位须提供能让比选人上门进行核查的同型号产品,因对产品进行核查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拟中标人承担)。
2.6.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24小时内向比选人提供可核查的产品地点,如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顺延至下一位。
2.6.3第一中标候选人经业绩及性能核查如不满足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顺延至下一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投标人于2025年8月20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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