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李渡厂鼓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涪陵李渡厂鼓风机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李渡厂现有鼓风机因水量增加,供气量已不能满足现有生产需求,同时老旧设备使用年限久,故障频发,冬季或进水负荷高时,使用两台罗茨风机导致耗电量大,不利于节能降耗,增加直接成本。
2.2项目地址: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李渡厂。
2.3比选内容:《货物清单》内的全新设备的采购安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旧设备拆除,构筑物设施拆除及恢复,现场踏勘、运输、卸货、现场安装、辅材、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新建设备基础;全新设备选型、供货、装配、包装、运输和保险、报关、装卸、保管、安装、单机及系统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均应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现场转运费、保险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一切风险费,中标后不作调整。详见下方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限价单价(元) | 限价总价(元) | 备注 | |
1 | 永磁变频无油螺杆鼓风机 | 根据生产现场额定功率及需求风量定制 | 1 | 台 | 126000.00 | 126000.00 | 暂定: 排气量:≧47.3m?/min; 电压:380V/3/50HZ; 功率:55KW/75HP; 最高排气压力:70KPA。 |
2 | 合计(大写:壹拾贰万陆千元整) | 126000.00 |
注: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货物到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2.5交货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李渡厂。
2.6质保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承诺货物必须为原装正品产品,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滞后和质量问题且对招标人带来损失的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必须能够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至少提供2022年8月25日至今内类似鼓风机销售、采购安装等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3.5.1投标人须提供24个月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在国内应设有固定的可提供备品、备件的售后服务中心;一旦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在48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监理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监理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对于一般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应在36小时内修复。(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负责的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在此期限以内,投标人应保证按业主的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如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短于缺陷保证期,则设备的更换费用也包含在承包合同总价内(验收之前的任何修理和更换均由承包人承担,缺陷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并赔偿业主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0年8月27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8月27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8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5年8月22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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