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健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医疗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及业务发展需要,四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广元市健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意向合作遴选人名称)委托,拟对宫腔镜及器械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意向合作供应商遴选,意向合作供应商协助提供相关资料,现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意向合作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遴选项目名称:宫腔镜及器械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KYP-2025-LX004;
(三)意向合作遴选人:广元市健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四)代理机构:四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本项目共7个包,具体如下: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采购包1 | 经颅磁刺激仪等一批设备采购 | 工业 |
采购包2 | 溶栓专用病床等一批设备采购 | |
采购包3 | 宫腔镜及器械(1)采购 | |
采购包4 | 宫腔镜及器械(2)采购 | |
采购包5 | 病理冷冻台采购 | |
采购包6 | 无创呼吸机等一批设备采购 | |
采购包7 | 红光治疗仪等一批设备采购 |
二、遴选项目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第三章。
三、意向合作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意向合作供应商邀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意向合作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意向合作供应商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意向合作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意向合作供应商遴选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意向合作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包1至包7均适用)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及进口产品代理商投标)
(4)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投标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适用于进口产品非产品制造商投标)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意向合作供应商,配合意向合作遴选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事宜,若我公司中标,则直接与意向合作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若公司未中标,则该项目终止,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意向合作供应商报名及遴选文件获取
项目公告期: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0日(3个工作日,根据广元市健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医疗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主要领导书面同意后,遴选意向合作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缩短公告期限)。
(一)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09:00-17:00(北京时间)。
(二)遴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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