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国资利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怡园小区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国资利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怡园小区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国资利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兰州国资利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国资利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怡园小区维修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街道三角线康怡园20-80号
4.项目规模:康怡园小区大面积地基下沉,楼宇周围散水,马路、花园地基下沉,后围墙严重倾斜,一楼部分阳台与墙体裂缝,下水管网、线路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以及与道路相连的下沉绿化带的铺设与恢复。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总投资:67.95万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计划工期:总工期: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3日
9.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承建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2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①投标人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开标前网站查询截图)。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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