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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邮区中心安防平台项目(第二次)变更询比邀请

2026-04-30 10:47:4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鹰潭邮区中心安防平台项目(第二次)变更询比邀请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鹰潭邮区中心安防平台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3-10-04C-2026-D-F-E10382C01)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鹰潭邮区中心安防平台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3-10-04C-2026-D-F-E10382C01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安防平台设备,主要用于邮区中心,具体设备数量及参数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具体流程方案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3.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3.05万元(含税),最终支付费用按“实际成交价×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或响应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承诺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询比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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