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河源2026年林业局无人机自动巡护设备和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铁塔河源2026年林业局无人机自动巡护设备和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河源2026年林业局无人机自动巡护设备和服务项目(04-04-04D-2026-D-F-D0998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100%
1.5 采购项目概况:广东铁塔河源2026年林业局无人机自动巡护设备和服务项目。
1.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 标段划分:不划分
1.8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9 预算金额本次项目采购预算含税金额为67.285万元(设备部分按税率13%测算,服务部分按税率6%测算),其中设备代购部分为42.345万元,服务部分为24.94万元,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3套无人机自动巡护设备及配套运维服务,为采购人提供无人机自动巡护设备。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最高限价:【610,017.53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3服务地点:广东省河源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 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及验收工作。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资格条件
3.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供应商须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30万元(含税)。同类项目定义:无人机设备销售类或无人机信息化类或无人机配套运维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清单上传至大附件);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结算单/确认单编号、含税金额、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确认单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内】“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广东省内】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信誉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8日08时30分至2026年05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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