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楼顶防水维修工程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询比(工程)2026-065)
同德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楼顶防水维修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活动。
1.1项目名称:同德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楼顶防水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询比(工程)2026-065;
1.2招标人:同德县公安局;
1.3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同德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楼顶防水维修工程。具体详见《询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1.6预算控制额度:100254.78元(大写:壹拾万零贰佰伍拾肆元柒角捌分);
1.7预算最高限价:100254.78元(大写:壹拾万零贰佰伍拾肆元柒角捌分);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1招标范围:同德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楼顶防水维修工程。具体详见《询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20天;
2.3建设地点:同德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一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名审计人员的证件(证件应年检合格)。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中信息一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未承担在建项目。
(4)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5)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农民工工资承诺: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7)省外供应商须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1有意参加询比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5月10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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