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广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机场集团、南航、航油职工家属区物业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0701-264011340023-1)进行公开招标,敬请有意向承接本项目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项目编号:0701-264011340023-1
项目名称: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机场集团、南航、航油职工家属区物业清洁保洁服务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82万元/年(含税)。
项目概况:
(一)项目范围:
1、对以下区域的公共场地、共用设备设施、绿化地、车场、沟渠、井道等进行清洁保洁服务:
1)东门小区(向云新街3-29、6-62);
2)绿化街小区(航云北街51-75、飞云东街1-17);
3)南门小区(向云西街12-78、15、17、35、37);
4)5栋楼小区(南云西街1-9);
5)6栋楼小区(松云街1-35);
6)422栋小区(南云西街4-6);
7)利民南小区(利民南街1-13、2-10;松云街16-40、43-63);
8)利民北小区(利民北街1-41、2-4;康寿街1-3、11-51、22-50;飞云西街8-14;凌安街1-25、2-10);
9)局长楼小区(康寿街5-9);
10)路西小区(康寿街2-20、松云街10):
11)萧岗4#号楼(云霄路61-63号):
12)航油小区(向云新街55-65号);
13)穗云苑小区(乐嘉路29-49号);
14)岗贝路小区(岗贝路204-210号);
15)元邦苑小区(齐福路326-336号);
16)南航新村小区(南航东街1-11、2-16:南航北街2-8:南航西街2-6)
17)南航新村停车楼
2、对服务范围的生活垃圾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转运、分拣以及站桶引导实施垃圾分类。
3、对服务范围生活垃圾之外的垃圾清运(绿化垃圾、废弃家私等)。
(二)项目概况
物业总建筑面积约547496平方米,总户数6329户,总栋数146栋,梯口294个;具体概况为:
1)东门小区 ,建筑面积 74273平方米 ,995户,15栋楼,42个梯口;
2)绿化街小区 ,建筑面积 38420平方米,486 户,12栋楼,22个梯口;
3)南门小区 ,建筑面积 28274平方米,346 户,19栋楼,31 个梯口;
4) 5栋楼小区 ,建筑面积 4344平方米,60 户,5栋楼,5个梯口;
5) 6 栋楼小区,建筑面积 12891平方米,216 户,6栋楼,6个梯口;
6) 422 栋楼,建筑面积 16480平方米,176户,l 栋楼,2个梯口;
7)利民南小区,建筑面积 46419平方米,591户,20 栋楼,36 个梯口;
8)利民北小区,建筑面积 98907平方米,1243 户,31 栋楼,74个梯口;
9)局长楼小区(含旁边小花园),建筑面积 5227平方米,38户,2 栋楼,3个梯口;
10)路西小区 ,建筑面积 13720平方米,160 户,8 栋楼,11 个梯口;
11)萧岗4#号楼,建筑面积10762平方米,(110户);2栋楼,2个梯口;
12)航油小区,建筑面积8871平方米,99户;2栋楼,6个梯口;
13)穗云苑小区,建筑面积14702平方米,170户;2栋楼,10梯口;
14)岗贝路小区,建筑面积5183平方米,56户;1栋楼,4个梯口;
15)元邦苑小区,建筑面积17623平方米,210户;2栋楼,6个梯口;
16)南航新村小区、建筑面积102618平方米,1372户,18栋18个梯口;
17)南航新村停车楼五层,2个梯口。
服务内容:物业公共区域的保洁清洁服务,包括天台、飘台、雨棚、楼梯通道、架空层、车场(库)、道路、公共活动场所、地面、花基、绿化带、排水沟、井道、公共设备设施(栏杆、消防栓、窗户、门、快递柜、报箱、路灯灯具、休闲场所设备设施)等公共区域。
- 物业区域的垃圾收集、分拣、清运(包括所有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大宗家私及办公废弃物、绿化垃圾树木修剪后的枝干、干枯树枝落叶、部分的装修垃圾、井道沙泥等),不含市政管理所收取的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并做好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 垃圾分类必须按政府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包含按时站桶引导、垃圾分类等),并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台账。
- 停车场每日进行日常清扫、保洁、每季度对车场清洗一次,确保停车场无积水、尘土。
- 服务质量标准:除元邦苑小区按《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内容要求提供服务外,其他项目按《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内容要求提供服务,并纳入考核标准。
- 辖区内每日对电梯轿厢、电梯按键、电梯门、出入口门禁及楼栋大门进行保洁清理。如有疫情发生,将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 服务具体工作要求,按照《长建物业白云分公司机场集团、南航、航油职工家属区物业清洁保洁服务项目岗位工作细则》施行。
服务期限:1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考核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注: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从业人员、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同属一法人主体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函)
-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 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证明资料,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函)。
- 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下属企业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提供投标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投标函)
-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一)申领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2 日。
(二)申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客服热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