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污染物监测项目(两年)-询比公告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污染物监测项目(两年)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26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与范围:
为切实规范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管理工作,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排污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涉水排污单位每月至少一次对化学需氧量、pH进行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涉气排污单位每3个月至少做一次比对监测。排污单位应依法依规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开展常态化检测,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通过规范开展监测工作,保障企业依法合规运营,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服务内容:
1.对企业废水排口、VOC废气排口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对自行监测方案中要求的污染因子进行定期监督检测,按环保标准规范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每份检测报告应提供原始检测记录。
2.供应商需要配合企业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
具体监测项目包括:
序号 | 监测项目 | 点位数 | 频次 |
1 | 废水排口比对监测 | 1 | 每月一次 |
2 | VOC废气排口比对监测 | 1 | 每3个月一次 |
3 | 废水检测 | 2 | 每季度一次 |
4 | 中水检测 | 1 | 每季度一次 |
5 | 雨水检测 | 1 | 每季度一次 |
6 | 锅炉废气检测 | 4 | 每月一次NOx检测,每年一次全面检测 |
7 | HXD燃烧炉废气检测 | 2 | 每年一次 |
8 | 工艺废气检测 | 11 | 每半年一次 |
9 | 油烟废气检测 | 5 | 每年一次 |
10 | 厂界噪声检测(昼、夜) | 8 | 每季度一次 |
11 | 厂界和厂内VOC无组织排放检测 | 5 | 每半年一次 |
12 |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检测 | 4 | 每半年一次 |
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共2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污染物监测项目(两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询比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个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在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同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两家及以上分支机构也不能同时在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扫描件)
2、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审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供应商,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在法人登记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截图。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6月10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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