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1-J2-020052-ZKHH
项目名称:2020年自治区财政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广西贺州合面狮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宣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83115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83115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0年自治区财政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广西贺州合面狮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宣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展架、展板、宣教材料等。(详情请看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贺财采[2020]18号):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5.竞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至 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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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