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任丘市公安局宣传栏、通知、通告、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等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CG-21009
项目名称:任丘市公安局宣传栏、通知通告栏、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等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907.5
最高限价(如有):70907.5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任丘市公安局宣传栏、通知、通告、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等供应商采购,中标人需完成产品供货、安装、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供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二)联合体单位为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建设工程;3.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4.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2021年3月-5月企业所在地社保所出具的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只允许两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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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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