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铁塔2022年海曙森林防火服务项目风光互补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宁波铁塔2022年海曙森林防火服务项目风光互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2ZT0202049(重)】
1.2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3比选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海曙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所需风光互补设备14套及相关安装等服务。预算不含税575221.24元。采购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商品名称 | 采购商品分项 |
1 | 太阳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 | 单晶太阳能板 |
2 | 水平轴风力发电机 | |
3 | 太阳能MPPT控制器 | |
4 | 胶体电池 | |
5 | 地埋箱 | |
6 | 逆变器 | |
7 | 支架 | |
8 | 辅材 |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575221.24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之内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2.3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
2.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 (1)在比选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如参选人为参选产品中主要产品(单晶太阳能板、水平轴风力发电机、逆变器)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同一型号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
3.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列为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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