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2023年联合监控值班专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2023年联合监控值班专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YNTTHX2023002-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4 采购。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自筹。
1.6采购项目概况:预估含税金额为 198万元。
1.7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一家。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包括一体业务监控支撑服务和两翼业务监控支撑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对全市的基站和能源智联设施的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全流程管控;对全市网络通信和两翼业务实施 7X24小时实时监控,及时组织处理网络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网络故障;提供资源管理、故障管理、工单管理、出入站管理、发电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分析等支撑服务;配合运营维护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分公司下次集中采购结果公布日止。
2.3服务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类似监控支撑服务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除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框架合同的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
3.4控股、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选。(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同类项目“禁止交易企业”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0日14时00分至2023年01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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