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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服务项目公告

2023-03-10 15:46:3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 采购范围

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包含以下两个工程子项:

(1)饶丰镇、古县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新建工程;

(2)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根据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两个子项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国家、地方有关水保监测、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各子项的水土保持监测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水土保持监测

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2015 年139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的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和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等。

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在计划服务期限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编制,并根据水利部办公室办水保[2018]133号文下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及要求,准备相关成果及资料,配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准备所有验收备案材料。协助报送至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验收备案回执。配合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子项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核查,准备相关成果及资料,确保验后核查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若实际服务范围与前述范围有偏差,以实际服务范围为准。

计划服务期限:暂估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以实际情况为准,若因非受托人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服务期相应顺延,合同金额不予增加;委托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对受托人相关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压缩,合同金额不予增加),按照委托人要求,各子项目投产使用前1个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水土保持监测: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技术规定,水土保持监测期为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成水保验收材料备案,获取备案回执,合同履约完毕。若没有验收通过,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核查不通过,收回验收备案回执的,则监测服务期无条件顺延至水土保持验收通过之日止。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同签订起至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获取备案回执,并在获取备案回执后12个月内,顺利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后核查,合同履约完毕。若没有验收通过,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核查不通过,收回验收备案回执的,则验收服务期无条件顺延至水土保持验收通过之日止。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8年10月报价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业绩;

(3)财务要求:近2年(2020-2021年)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及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1)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

(2)对于报价文件IP地址一致的情形将被认定为存在串通报价行为,报价人将纳入三峡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18日8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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