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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公告

2023-03-10 16:16:3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环评验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 采购范围及采购工作量

根据计划安排,拟采购如下:

根据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水利子项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市政子项饶丰镇、古县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新建工程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文件,通过对各子项现场环境检测调查等,完成鄱阳项目各子项目环评验收工作。具体包括环境现状(水、气、声、渣等)检测、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环评验收调查公示并协助完成环保局登记及其他相关服务。

最终环评验收以工程委托函约定的环评验收范围为准。

计划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计划自2023年3月开始实施,至2025年3月31日终止,最终以下达任务书和实际完成本项目环评验收服务的时间为准。(根据实际情况,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服务期相应顺延,合同金额不予增加;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对乙方相关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压缩,合同金额不予增加),按照甲方要求,各子项目具备环评验收条件后2个月内完成环评验收工作。

环评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相关规范,环评验收期限为合同签订起至所有子项目环评验收报告通过评审,完成环评验收调查公示后,合同履约完毕。若环评验收报告没有通过专家评审,或者环保主管部门核查不通过,则环评验收服务期无条件顺延至环评验收通过之日止。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含目前正在实施项目);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1)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

(2)对于报价文件IP地址一致的情形将被认定为存在串通报价行为,报价人将纳入三峡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18 日8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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