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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S-04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监)测服务询价公告

2025-06-03 11:31:5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询价公告

我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HFS-04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监)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YJJDSI-G4002(ZC25BXN0177)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名称:HFS-04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监)测服务

2.工作内容:检(监)测服务包含所有工程内容的试验检测、监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任务书。

3.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建设规模包含厂房建设和室外附属工程,建筑面积1999.86平方米,分为主厂房、功能用房两个部分,基地面积为1064.73㎡,东西长约为47.9米,南北宽约为23.1米。其中主厂房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包括进气塔、排气塔、试车间等;功能用房地上三层,框架结构。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另,沉降观测周期应按照图纸及相关要求执行。建筑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建立开工令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家、军队、四川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检测合同、施工图纸等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7.最高限价:人民币19.37万元(总价,含税),其中桩基检测最高限价人民币14.87万元(含税),一般性检测最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含税),沉降观测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含税)。

8.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即不可以为“外商投资企业”),但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外资入股情形(港澳台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此认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投标禁入期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未被列入采购单位上级单位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至少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同时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企业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供应商,须《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须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

3.1与报价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2提供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前一个月或上上个月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具有工程或检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时间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4.1报价供应商需配备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人员,与报价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4.2提供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前一个月或上上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注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非国家投资项目可不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询价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合同金额,则报价供应商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每日上午 9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平台(/)。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报价供应商需线上领取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将上述材料加盖鲜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申领平台,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供应商未注册,先登录平台网址进行注册。

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报价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询价保证金、文件下载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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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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