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1年交通厅国省干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WR2021-8-TT003),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1年交通厅国省干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总价26万元(含税),具体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摄像头 | 1公里 | 台 | 12 |
1.5公里 | 台 | 4 | |
1公里(夜视) | 台 | 1 | |
前端存储(硬盘录像机+硬盘) | 30天存储 | 个 | 17 |
支架 |
| 个 | 16 |
支架(夜间) |
| 个 | 1 |
1.2供货期:10天;
保修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26万元(含税);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带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4参选人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参选人必须为在经营范围内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2.5参选人需具备公安部检测报告;
2.6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8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9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0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1日8时30分至2021年01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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