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信托大厦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0788FW000300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融信托大厦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Z10788FW000300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中融鼎新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招标人开发建设的中融信托大厦项目的营销策划、营销活动组织、宣传和销售代理事宜。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书面承诺。
5、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书面承诺。
6、投标人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提供投标企业书面承诺。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30日15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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