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一期)供电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一期)供电照明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4-226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一期)供电照明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序号 | 合同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S325ZM-01 |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一期)供电照明工程 | 34988500 | 19100011(含3%暂定金额) |
2 | S325XB-01 | 5720470(含工程设备暂估价20792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合同段:S325ZM-01;S325XB-01;
S325ZM-01合同段:该项目位于省道 325 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一期)(平郏东路~大香山路)段沿线。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设计,沿线安装照明设备;
S325XB-01合同段:该项目位于省道 325 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一期)(平郏东路~大香山路)段沿线。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设计,沿线安装18台SH15-M-100kVA路灯箱变;
(2)资金来源:地方政府筹措。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4)S325ZM-01招标范围:采购及安装照明设备,具体采购内容以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S325XB-01招标范围:采购及安装18台SH15-M-100kVA路灯箱变,具体采购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5)计划工期:S325ZM-01合同段:2个月;S325XB-01合同段: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S325ZM-01合同段:
3.1.1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 2021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标准和规模的道路照明工程的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 S325XB-01合同段:
3.2.1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3投标人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标准和规模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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