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雷达与电子设备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六〇七所无锡山水城)二期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120B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航雷达与电子设备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六〇七所无锡山水城)二期窗帘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1120B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航雷达与电子设备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六〇七所无锡山水城)二期窗帘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航雷达与电子设备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六〇七所无锡山水城)二期窗帘采购项目:
3.1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投标单位为其他组织形式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0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1项单项合同额在120万元(含)及以上的窗帘项目供货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工程严禁各种形式的转包,若发现中标人有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7 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对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3.8 中标人应自觉接受招标人以及现场监理和施工总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27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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