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JFCG2021-58
项目名称:梁溪消防救援大队及兴源路消防救援站窗帘采购
预算金额: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梁溪消防救援大队及兴源路消防救援站窗帘采购采购、安装及售后(详见清单);
(2)采购范围:清单范围内的窗帘采购、安装及售后;
(3)供货期: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4)质保期:整体质保2年;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否。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其他资格要求:(1)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2021年7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7月缴费证明;(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至 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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