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1-08-25 19:52:2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1-Bjc110;

2.项目名称: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9236.00元;最高限价:100923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1标段

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

1009236.00

1009236.00

5.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的所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21年1月之后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纳证明);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报表);

3.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连续缴纳六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采购人保留可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6日分整至2021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宁夏煤业各单位规整填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一篇: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发变组、启备变保护及故障录波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采购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