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ZC2021-Bjc110;
2.项目名称: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二次)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9236.00元;最高限价:1009236.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1标段 | 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二次) | 1009236.00 | 1009236.00 |
5.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鲁山县2021年第十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磙子营乡大尹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二次)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的所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09月09日分整至2021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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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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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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