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利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玉米秸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中宁县利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决定对中宁县利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玉米秸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宁县利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玉米秸秆采购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NXHRDL-ZC-210960
三、采购单位:中宁县利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瑞 联系电话:19995062777
地 址:中宁县杞乡经典C区众康医院向北50米
五、采购内容:中宁县利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玉米秸秆采购(详细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吨)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标段 | 中宁县利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玉米秸秆采购 | 13000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430 |
二标段 | 13000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430 | |
三标段 | 14000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540 | |
合计 | 肆仟肆佰万元整(44000000.00元) |
注:因采购货物受季节或市场影响价格波动较大,采购单位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监督部门对采购货物市场价格每一月进行一次询价,随市场调整供应价格,且供货价格低于当月市场价格(具体以供应商投标每吨的价格下浮率计算)。付款时以实际产生的商品交易数量和下浮后单价进行核算支付,采购预算仅供参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 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开标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和“”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告知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①供应商须将上述要求的资料单独提供,以备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核,未提供、证件不全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视为无效投标,并将以上所有要求的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件中。②投标单位可以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九、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2021年 9 月 18 日至2021年 9 月 27 日起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文外)。
十、报名方式:请于2021年 9 月 18 日至2021年 9 月 27 日, 每日8: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